11月1日,记者获悉,省司法厅、财政厅、民政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山西省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的政策依据、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对购买的社区矫正服务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机制、资金来源等做出明确规定。提出用3至5年的时间,力争实现全省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的全覆盖。
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是国家社会治理方式改革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具体实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是提高社区矫正质效的有效措施。《通知》指出,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建立帮教小组、开展社区服务、提供心理矫治、创业就业指导、社会救助等形式协助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拟适用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社会调查、接收、宣告、建立矫正小组、建立矫正方案、建立档案、禁止令执行、迁居管理、请销假管理、教育矫治、帮困扶助、考核奖惩、解除矫正、信息化监管、个别谈话、思想教育、公益劳动、集中学习、思想动态分析、家访等非执法类日常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要推动将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纳入当地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衔接配合,加大对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服务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要积极培育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不断满足社区矫正多样化、专业化服务需求,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全省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的全覆盖,促进监管、教育和帮扶水平显着提高。